很多编程的人,喜欢鼓吹各种各样的“原则”,比如KISS原则,DRY原则…… 总有人把这些所谓原则奉为教条或者秘方,以为兢兢业业地遵循这些,空喊几个口号,就可以写出好的代码。同时,他们对违反这些原则的人嗤之以鼻——你不知道,不遵循或者藐视这些原则,那么你就是菜鸟。所谓“DRY原则”(Don’t Repeat Yourself,不要重复你自己)就是这些教条其中之一。盲目的迷信DRY原则,在实际的工程中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问题,却经常被忽视。
简言之,DRY原则鼓励对代码进行抽象,但是鼓励得过了头。DRY原则说,如果你发现重复的代码,就把它们提取出去做成一个“模板”或者“框架”。对于抽象我非常的在行,实际上程序语言专家做的许多研究,就是如何设计更好的抽象。然而我并不奉行所谓DRY原则,并不是尽一切可能避免“重复”。“避免重复”并不等于“抽象”。有时候适当的重复代码是有好处的,所以我有时候会故意的进行重复。
代码的“抽象”和它的“可读性”(直观性),其实是一对矛盾的关系。适度的抽象和避免重复是有好处的,它甚至可以提高代码的可读性,然而如果你尽“一切可能”从代码里提取模板,甚至把一些微不足道的“共同点”也提出来进行“共享”,它就开始有害了。这是因为,模板并不直接显示在“调用”它们的位置。提取出模板,往往会使得阅读代码时不能一目了然。如果由此带来的直观性损失超过了模板所带来的好处时,你就应该考虑避免抽象了。要知道,代码读的次数要比写的次数多很多。很多人为了一时的“写的快感”,过早的提取出不必要的模板,其实损失了读代码时的直观性。如果自己的代码连自己都不能一目了然,你就不能写出优雅的代码。
举一个实际的例子。奉行DRY原则的人,往往喜欢提取类里面的“共同field”,把它们放进一个父类,然后让原来的类继承这个父类。比如,本来的代码可能是:
class A {
int a;
int x;
int y;
}
class B {
int a;
int u;
int v;
}